关于上报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工作计划的通知
荆州区、沙市区文明办、荆州开发区党工委办公室,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各责任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确保各项创建活动工作落到实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策划梳理,制定创建活动计划。荆州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指挥部下发了《荆州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施方案》(荆文创指【2016】1号),初步明确了“荆州市2016—2017年省级文明城市创建重点活动安排表”,为了进一步细化完善创建活动计划,请你们在原来上报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策划梳理,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确保活动落实到月,安排到天。计划主要包含以下内容:1、活动时间;2、活动内容;3、活动地点;4、活动承办单位;5、活动具体责任人;6、活动最终达到的效果和目的,贯穿全年创建活动也应明确标明。市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将根据各单位上报创建活动计划进行汇总,制定出“月度荆州市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工作计划”,每月底将下个月活动计划下发到相关责任单位。
二、成立工作专班,扎实开展系列创建活动。各单位要成立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工作专班,明确责任领导,指定专人,按照创建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开展一些有特色、打烙印、树品牌、有影响的创建活动。
三、有关要求。各单位已列入计划的创建活动,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活动开展之前须报备市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市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将每月底召开一次协调会,通报当月创建活动开展情况,部署下个月创建活动工作。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在3月1日前将创建活动计划以电子版方式传市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联系人:王宣义,联系电话:15827729966,QQ群:120331254,电子邮箱,hbjzwmb@163.com。)
荆州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16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