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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公示率达100%

发布时间:2024-01-18来源:荆州日报

1月15日,记者从荆州市市场监管局获悉,2023年荆州市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公示率达100%,这对于筑牢食品安全监管网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起到了积极推动和保障作用,深受广大市民和消费者的欢迎。

近年来,荆州市市场监管系统十分重视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公示工作,始终把食品安全工作在阳光下操作,在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监督下开展。让广大消费者在轻松愉快地购买食品、就餐,提升放心消费的获得感、快乐感、幸福感。他们通过制作统一规范的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公示牌,将全市所有的小餐饮、酒店、宾馆、购物商场在醒目处公示,增强人民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

市市场监管系统制作的《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牌》公示内容分别为证照公示,包括营业执照、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相关证件;食品安全责任人的姓名电话公示;食品安全监督员的姓名电话公示;风险分级等级公示,按照A(优秀)、B(良好)、C(一般)、D(差)四个等级,并表明上年度综合评定等级,本年度检查动态等级;主体责任公示,包括企业(个体户)主体责任及责任内容,强化食品安全全员风险意识、全过程责任意识、全链条管控意识,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包保干部责任公示,包括包保干部按照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要求,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包保责任,重点落实“三张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督查清单)+“一项承诺书”(责任与任务承诺书),每季度对包保企业、个体户开展一次督导检查,做好督导记录公示;承诺内容公示,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从事食品安全经营活动,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保证店面内外整洁、自觉接受社会消费者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承诺人签名等。

凡从事食品经营的企业和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体户,一旦准入登记,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就主动上门开始宣传食品安全方面的相关规定,明确主体责任和有关事项,在开业经营生产之前,必须悬挂食品安全监督公示牌,以便接受广大市民及消费者的监督。

为了提高食品安全监督的有效性,荆州市市场监管系统注重结合开展的各项专项整治行动,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代表、媒体记者代表、社会各界人士就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开展体察、视察、调研活动,听取企业、个体户的意见,收集社会及消费者对全市范围内食品安全现状和满意度的反馈意见,发挥舆论正面导向引导,让社会监督起到应有的作用。

荆州市市场监管系统通过推行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公示这一举措以来,促使食安监督工作上台阶、上水平,结出了丰硕的成果,从制度层面保证了食品安全工作连续八年受到省级考评的优秀等次,该局曾被国家总局授予“全国食品安全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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