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文创办〔2016〕9号
关于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展专项督查的通 知
荆州区、沙市区文明办,荆州开发区党工委办公室,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各责任单位: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扎实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根据“五城同创”指挥部的统一要求,决定把五月份定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专项督查月,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督查重点
以落实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为主要内容,以省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重要依据,对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展全月、全域、全覆盖专项督查,主要采取听、看、查、访的形式进行。
一听:听取情况汇报,主要包括是否成立文明城市创建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是否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是否安排活动计划、是否开展自查自评,并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积极整改落实,以及下阶段工作计划等。
二看:主要是看公益广告宣传、办公场所创建氛围、庭院环境、开展创建活动所取得的成果等。
三查:主要是查阅创建工作档案资料,是否有文明城市创建档案专柜、相关创建工作文件、分类管理条目是否清晰、十星文明创建方案等。
四访:随机走访了解干部职工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及满意度等。
二、督查分组
本次专项督查活动共成立四个督查小组,实行交叉督查。督查第一组主要对市直相关责任单位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第二组主要对荆州开发区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第三组主要是对荆州区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第四组主要对沙市区进行专项督查。
第一组组长:冯锦刚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副主任
(电话:13872209001)
成员:任 实 市文明城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策划组组长
候胜利 市文明城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协调督办组组长
李 华 市文明城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资料整理组组长
王宣义 市文明城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宣传组组长
程 婷 国家统计局荆州调查队科员
肖隆磊 荆州电视台记者
第二组组长:黄乐春沙市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电话:13986717868)
成员:吕 校 沙市区统计局副局长
刘 鹏 沙市区文明城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
沈 秋 荆州人民广播电台记者
第三组组长:刘艳红 荆州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电话:13972112149)
成 员:吴克华 荆州区统计局副局长
朱晓波 荆州区文联副主席
王 超 荆州区档案局科长
曾祥虎 荆州日报社记者
第四组组长:赵行彪荆州开发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电话:13986725155)
成 员:孙学坤 荆州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局长
彭同国 荆州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杨 艳 荆州开发区总工会副主席
裴乔丽 荆州日报社记者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督查组要按照全月督查的总体安排部署,集中领导、集中力量、集中时间,认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活动,全面完成工作任务。各被督查对象要根据通知要求,早动员、早行动、早准备,并做好相关迎检工作。
(二)转变作风,强化监督。各督查组要重点深入街道、社区、单位、窗口行业、国、省道入口处、城乡结合部、主题公园、重点路段、重点场所(网吧、“七小”场所、图书馆)等,开展明查暗访,适时掌握实际动态,要突出问题导向,了解存在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进对差创建。市直主要媒体将全程跟踪报道专项督查活动,对创建工作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经验进行宣传推广,对工作不力的单位以及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予以曝光,强化媒体监督作用。
(三)加强沟通,协调联动。各督查组在督查过程中,要及时将督查情况向被督查对象反馈督查意见,并跟踪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要不定期以书面形式向市文明城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上报督查情况,督查结束后,上报督查活动小结。联系人:王宣义,联系电话:8421906,QQ:120331254。
(四)遵章守纪,廉洁自律。各督查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七条意见,遵守廉政纪律,轻车简从,不影响被督查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
荆州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