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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文明城市“联点共建”活动的 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5来源:

荆州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指挥部文件

荆创文指〔2018〕4号关于开展全国文明城市“联点共建”活动的

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荆州高新区管委会,荆州开发区管委会,纪南文旅区管委会,市直相关单位,中省驻荆有关单位:

  为动员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做实做好创建基层基础工作,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开展全国文明城市“联点共建”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领导“联点共建”职责

    1、各区牵头市领导职责:对所包区域的创文工作负总责,每季度开展一次创文实地调研,进社区入家庭了解创建进展和群众满意度;每半年召开一次全区域性创文专题会议,听取创建情况汇报,协调督办解决创建难点问题;对所包区域创文工作落后的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2、各街道(乡镇)责任市领导的职责:对所包街道(乡镇)创文工作负总责,每两个月开展一次创文实地调研,进社区入家庭了解创建进展和群众满意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所包街道(乡镇)创文专题会议,听取创建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创建难点问题;对所包街道(乡镇)创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督办,帮助整改提高;参加街道(乡镇)举办的相关活动。

  二、责任单位“联点共建”职责

  1、支持社区创文工作。

  一是支持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各责任单位每年至少为社区办一件实事,重点是帮助修补、硬化、绿化、美化小街小巷,协助开展老旧小区整治和背街后巷建设,完善公用设施。协助社区按照指导手册和测评内容搞好对标创建。各责任单位要从资金上予以支持。

  二是加强市民素质教育。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全员全覆盖进网格、包楼栋,上门入户宣传文明创建知识,收集群众对创文的建议和反映出的热点、难点问题,能解决的要尽力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报市创文办。指导、督促、协助社区开展十星级文明社区、十星级文明小区、十星级文明网格、创建之星、文明市民、文明家庭等创评活动。指导和参与社区道德讲堂、家长学校、市民学校等活动。指导社区及时更新宣传栏,重点做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宣传教育。

  三是履行网格责任。进一步细化联系网格,由责任单位会同区创文力量,组建“联点共建”小分队,每周巡查不少于1天,帮助整治乱泼乱倒、乱牵乱挂、乱停乱放、乱搭乱建、乱涂乱画等问题,协助清理“牛皮癣”,积极创建“十星级文明网格”,确保责任区域全天候符合文明城市创建标准。指导帮助社区做好联系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换届、选聘物业公司、提高物业服务水平等工作。

  四是加强社区组织建设。积极促进社区网格管理委员会工作,市区“联点共建”责任单位分管负责人担任网格管理委员会指导员,协助社区组建“五老”义务巡查队,促进自我管理、邻里互助。指导帮助社区健全志愿服务组织,坚持开展周末集中洁城行动,开展“三关爱”(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志愿服务活动台账。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帮助社区开展党员教育、社区服务工作。

  五是参与社区文化活动。各责任单位每年至少参与2至3次社区文化活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参加。

  2、支持村的创文工作

  一是支持人居环境建设。指导制定具有鲜明地域特色、文化特色的村庄规划,保护自然历史文化风貌。帮助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改路、改水、改厕、旧村改造工作。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河塘沟渠有效治理,实现无面源污染,无黑臭水体、垃圾漂浮物;无违法焚烧秸秆、垃圾等破坏生态事件;无垃圾乱倒、粪便乱堆、禽畜乱跑、柴草乱放、污水乱泼等现象。

  二是支持开展创建活动。指导村落实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文明村创建活动,制定活动方案,建立创建台账。指导开展文明家庭、十星级文明农户等创建,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等主题活动,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好儿女、好婆媳等评选表彰活动。

  三是支持开展文化活动。帮助村建立和完善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等文化设施。各责任单位每年至少参与2至3次村文化活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参加。

  四是支持开展移风易俗活动。指导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移风易俗要求,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帮助建立“四会两队”(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红白理事会,志愿服务队伍、文体活动队伍),章程具体明晰,每月开展1次活动。

  五是支持宣传氛围营造。在村主要出入口、道路沿线、活动广场等地,设置公益广告、文化墙、宣传栏等,与周围环境协调融合,公益广告宣传主题要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乡风文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志愿服务、传统美德、良好家风、生态文明等内容。

  三、联络督查组“联点共建”职责

  1、负责做好责任市领导与所包街道(乡镇)的工作联络、多方协调等日常工作;落实市领导总体工作安排和部署;根据市创文指挥部及办公室要求,提出有关工作意见,反馈有关工作问题。

  2、根据市创文专项工作组要求,负责督办、指导街道(乡镇)、社区(村)创文具体工作的落实,并做好典型宣传和推介。

  3、负责落实市创文办下达的工作指令,特别是根据第三方测评反馈问题督办整改。

  四、各区“联点共建”职责

  1、成立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指挥部及相关工作专班,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区领导挂帅、部门参与、全区联动的工作体系。

  2、有效衔接市级“联点共建”工作,制定区属单位“联点共建”表,形成市区两级共建共联格局,履行好属地管理的各项职责。

  3、安排专人负责做好与市创文联络督查组及包区牵头市领导的联络对接工作。

  4、按照“一盘棋”推进的要求,指导督促街道(乡镇)、社区(村)做好各项创文基础工作。

  五、街道(乡镇)、社区(村)“联点共建”职责

  1、按照《荆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导手册》中有关街道(乡镇)、社区(村)的创建要求主动做好相关创文工作。

  2、协调做好联系街道(乡镇)的市责任领导、联系社区(村)责任单位的各项工作和各项活动。

  3、做好与联络督查组的沟通衔接工作,落实有关交办的创文工作。

 4、按照要求,主动开展各项活动。


附件:荆州市

关于开展全国文明城市“联点共建”活动的通知(附表).doc

荆州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指挥部

2018年3月20日

荆州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2018年3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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