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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文明荆州人 请勿在公园水域垂钓

发布时间:2020-04-17来源:

  公园本是游人悠闲散步、锻炼的好去处,有人却趁着晴好天气,无视城区公园湖泊禁渔规定,在园内当着“渔翁”,对湖泊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危害。


  近日,记者在荆州市城市绿化管理处荆襄河湿地公园看到,湖边立着“禁止垂钓”的警示牌,可依然有人视而不见,他们手持鱼竿,悠闲地坐在岸边垂钓。工作人员见状,立即上去劝导。一名骑着摩托车的小伙正准备垂钓,被工作人员抓个正着。




  经过工作人员的耐心劝导,不少市民都收好了鱼竿,快速离开现场。记者了解到,虽然公园明确规定禁止垂钓,但总有人不听。工作人员介绍,城区公园基本上属于市政府规定的挂牌保护水域,部分公园更是属于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育区,城区公园水域垂钓、游泳等会对公园水域造成污染,因此禁止此类行为。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荆州市公园管理处、荆州市城市绿化管理处等公园管理机构每年都会向江津湖、文湖、锅底渊、张李家渊、明月公园等水域适量投放鱼苗,吞噬浮游生物,增强水体自净能力。各公园每日维护秩序人员70多人,电动巡逻车14台,每年用于修复因钓鱼、践踏绿地等违规行为造成植物、设施损坏的费用为10多万元。




  荆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呼吁广大市民遵守《市民公约》,做文明荆州人,理解和支持公园管理规定,依法依规去专门垂钓场所文明垂钓,积极参与城市湖泊生态保护。他们将采取增加警示性标牌及增加劝导力量等措施,减少市民在公园水域垂钓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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