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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电子牌照 推行“电子围栏” 我市规范共享单车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8-10-18来源:


自2017年6月8日首家共享单车企业在荆州投放单车以来,到目前,已有5家共享单车运营企业累计投放车辆超过11.55万辆。为有效规范共享单车企业经营行为,我市将对用户注册使用实行实名制管理并签订服务协议,明示计费方式和标准,建立投诉处理机制,禁止向未满12周岁儿童提供服务;引入电子牌照准入管理,合理设定投放数量;落实车辆停放管理责任,推行电子围栏等综合措施;加强监督管理和宣传教育,倡导用户遵守《荆州市中心城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提高企业服务质量和用户信用评价。

在共享单车企业准入方面,要求在本市开展共享单车经营业务的企业,须在本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多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实行电子围栏管理,必须通过智慧城市管理指挥平台将网租单车纳入监督管理范围;用户押金应接受第三方金融机构监管,并确保用户押金安全,鼓励免押金使用。

在共享单车停放方面,要求停放区以商业街、居住区、机关、大中专院校、医院、风景名胜区、景点等人流集中的区域周边为主,点、线、面相结合形成网租单车服务网络;使用公路、城市道路、商业广场、市民广场、风景名胜区、景点等区域设置网租单车停放区的,不得占用盲道及无障碍设施,不得占压窨井盖及排水设施,不得妨碍交通,不得影响原有交通管理及相关公共秩序管理规定的实施;每两个集中停放规划区间隔距离不低于50米,每个集中停放规划区内设计停车数量不得超过30辆;市城管部门对不适宜停放的区域和街道制定负面清单,将实行禁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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