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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海事局多面发力持续推进美丽长江建设

发布时间:2020-05-20来源:

5月19日,荆州海事局江陵处联合长航公安对辖区到港船舶进行防污突击检查,重点检查船舶垃圾处理、生活污水处理等情况,提醒广大船员严格按照规定认真记录垃圾、油类记录薄,提高环保意识,坚决杜绝垃圾入江。
为深化美丽长江建设,荆州海事局严格按照捍卫美丽长江“一零五全三提升”攻坚行动方案,持续精准施策,从四个方面发力,多措并举。在岸上,努力做到污染物接收设施再升级,不断加大污染物接收设施设备配备建设,巩固并推动船舶生活垃圾、油污水免费接收;落实“五到位”措施,目前辖区33座码头具有船舶垃圾接收贮存能力和含油污水接收能力。在水上,努力做到船舶防污染治理全覆盖,切实减少水上船舶污染行为,加大生活污水、燃油抽样检查力度,严查生活污水超标排放行为;继续推进危化品货主选船机制,依靠市场力量淘汰不合格危化品运输船舶,严格C级等低标准船舶监管措施;以油化品船舶、港内作业船舶为重点,坚持防污染监督与安全检查并重,着力优化水源地保护监管,不断提升防污染治理力度与水平。在机制上,努力做到联动协作配合共治理,加强联合行动,深化综合执法,构建水上交通与水域环境“安全共同体”,推动形成 “共建、共享、共治、共赢”责任体系;联合港口、环保部门落实长江干线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运输环节联动监管,加强与市场监督部门在燃油质量监管方面的联动协作,加强燃油质量检测;依托党建“青年先锋哨”、“党员先锋岗”、“志愿服务队”,有力有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全面正确履行岗位职责,为船舶污染防治打下坚实的基础。在隐患排查上,努力做到监督检查惩处齐发力,坚持“查问题、补短板、除隐患”,加强船舶船员防污染教育,5月份以来开展船舶防污染检查292艘次,安全检查船舶51艘,实施行政处罚11起,法治宣传1200余次,引导船舶按规定处理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积极宣贯上级关于重大违法行为举报政策,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落实船舶污染物联单制度和涉污作业报告制,推进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全流程监控;严格查处船舶未按规定配备和使用防污设备以及偷排直排等违法行为,有效整治风险隐患。(荆州海事局黄国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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