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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靓丽风景”背后的思索

发布时间:2019-03-29来源:

每每编《沙市教育》简报,每天都会收到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发来的“文明劝导”的稿件。各校通讯员无不将“戴小红帽、穿红马甲、举红标牌”守在主要交通路口的教师志愿者们称为城市里的“靓丽风景”。

编辑这样的稿件,我也时常被志愿者们“靓丽”的行为所感动。这些老师们是在忙完工作之余,牺牲周末或者上下班前后的休息时间,坚守在交通路口维护交通、劝导行人的。这虽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行动,但长期坚持还是值得赞美的。把他们称之为“靓丽风景”的确不算溢美,他们的行动确实是在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增光添彩。

只是令人感到遗憾的是,一旦这些志愿者回单位上班,交通路口的“靓丽风景”消失,这些路口的交通秩序依然故我,闪烁的红绿灯往往成为“聋子的耳朵——摆设”。来来往往的不少行人依然抢穿马路,尤其是许多车辆往来繁忙的斑马线前,不少司机依然如入无人之境,开着车子快速地呼啸而过,许多交通安全隐患依然存在着,不少交通事故依然发生着。这种现象应该引起我们深层次的思考,并采取相应的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

城市交通秩序、行人交通安全,完全依赖于“靓丽风景”是远远不够的,关键的还是需要行人和司机的高度自觉。而要养成市民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仅仅依靠他人引导规劝更是不行的,必须有严格的文明规范和严厉的法规约束。

这些年,城市膨胀似的发展,且不说昨天很多偏僻遥远的乡村村民,今天就变为中等城市的市民,身份改变是容易的,市民素养形成却非一蹴而就。即便城区许多老居民,也未能习惯于城市的发展变化,或传承城市文明的优良风气。加上几乎所有的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改为私营民营,占城区百分八十以上的职工缺少了原有的文明道德教育和集体荣誉感的约束。因此,美丽的小区里乱搭乱盖的、整洁的街道占道经营的、风景区随意攀折花木的、十字路口乱穿马路的、私家车辆任意占道停放的、共享单车骑到哪里丢到哪里的、公共场合随便吸烟的、居民乱丢乱倒垃圾的、行人随地吐痰的、司机斑马线前不减速的……诸多不文明行为既有碍观瞻,又严重损坏城市文明形象。

对此,我们需要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强化志愿者劝阻引导。但这道风景再靓丽,也只能治标不能治本。当务之急,是要将已经依法通过的城市文明管理条例付诸实现,用城市管理法规约束市民的行为。犹如新加坡鞭打违规者屁股一样,应该赋予管理部门执法权限,该罚则罚,该惩则惩,不要总是劝说之余还是劝说。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空洞的劝说是毫无价值的,没有必要的纪律和法规制约,不让市民敬畏规矩、敬畏法纪,是难以养成市民的文明素质的。而不整体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市民们很难体现出自觉的文明行为。

在而今的社会发展情势下,我们要彻底更新陈旧的城市管理理念,彻底改变城市管理方法。在失去国有和集体单位的主力支撑的环境下,原有的“沙市老姨妈”精神已经无助于当今城市管理,“沙市老姨妈”的劝导已经心有余而力不足了。与此同理,主要交通路口的“靓丽风景”也只能管到一时,而管不到长久。这就是每当“风景”逝去,路口的红绿灯依然不起作用的缘由。

城市志愿者的劝导只是城市文明管理的辅助手段,而非主要举措。时间长了,反而会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员工的负担,使之不能安心于本职工作。文明城市管理的主力军应是专门的管理部门和执法队伍。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必须加强城市管理主力军的建设,加大力量,赋予职权,严格考核,使之能够依法管理城市包括整治一切不文明行为。(特约评论员 李昌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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